因发展需要,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现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员招聘到位后,纳入平潭“事业编制池”管理,其编制、档案等人事管理由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其他日常管理事项均由海岛中心负责,与海岛中心在编人员“同工同酬”、一体管理。
具体招聘条件、报名渠道、考试方式(报名审核通过人数10:1以内免笔试)及有关要求详见平潭综合实验区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岗位名称:海岛战略规划技术支撑岗位
招聘人数:1
主要条件要求:
1.学历/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
2.专业:经济学、地理学、城乡规划;
3.年龄: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4.有海域海岛管理和规划研究背景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岗位名称:珊瑚礁保护修复技术支撑岗位
岗位介绍:从事珊瑚礁保护与修复及其他海岛生态保护修复等技术支撑工作。
招聘人数:1
主要条件要求:
1.学历/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
2.专业: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
3.年龄: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4.本岗位需要经常开展野外作业、出海调查等。
(三)岗位名称:海岛监视监测技术支撑岗位
岗位介绍:本岗位需从事海岛监视监测业务体系和关键技术研究,国家海岛管理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招聘人数:1
主要条件要求:
1.学历/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
2.专业:自然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摄影测量与遥感;
3.年龄: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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