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38 公司简称:中青旅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董事会报告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3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国内疫情呈现阶段性“多点散发”的特征,疫情防控常态化趋势增强。在疫情冲击及疫后旅游消费需求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下,旅游行业复苏持续承压。面对多重压力,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顺应行业变革,围绕优势业务提升核心能力,利用疫情平稳期提升业绩和经营水平,持续降本增效,实现经营业绩正向回暖。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35亿元,同比增长20.76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3.31万元,较2020年实现扭亏为盈。
(一)景区业务
乌镇景区
报告期内,在长三角区域疫情多次出现及零星散发及国内人口流动政策跨区域人员流动管控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下,乌镇景区积极应对,健全精细化管理流程,在严控成本费用的同时保证
景区安全有序运营,景区经营业绩保持稳中向好态势。2021年,乌镇景区共接待游客人次368.73万人次,同比增长22.10%,其中东栅景区接待游客126.53万人次,同比增长32.28%,西栅景区接待游客242.20万人次,同比增长17.38%。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58亿元,同比增长121.25%;实现净利润5,820.24万元,同比下降57.03%。剔除政府补贴及房产业务影响,景区经营收入同比增长13.65%,净利润较2020年减亏5,975万元。2021年,乌镇景区构建起景区立体化安全防控体系,面对当地突发疫情,推出开设24小时超市、为滞留游客免费提供餐饮和住宿等温情防疫措施,受到游客广泛好评。同时,乌镇景区以市场为导向强力推进重点产品升级,在长远定位上,继续发挥“文化+会展”双轨发展优势,以“乌镇戏剧节”、“木心美术馆”等文化项目为依托,开展“无尽夏”、青年竞演、古镇嘉年华、艺术特展等活动,营造沉浸式文化体验氛围,持续沉淀景区文化底蕴,加速向重视内容与人文价值的深度休闲度假游转变;为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全球结婚产业潮流峰会、无极限“星乐营”、《和平精英》国际主播公开赛总决赛等大型活动提供服务,在会展业务中继续保持竞争优势;细化市场研判,以本地婚庆市场为切入口,与专业类媒体平台和婚庆机构合作,挖掘培养新目标客群,打造婚礼目的地品牌形象,继续开拓省内疗休养市场,策划多元化产品线路,完善景区产品体系,借助周边市场为短期疫情影响下景区业绩的稳定与恢复提供助力。
古北水镇景区报告期内,古北水镇紧抓疫后周边游市场快速恢复的契机,2021年接待游客152.01万人次,同比增长30.43%;实现营业收入7.68亿元,同比增长34.32%;实现净利润5,465.60万元,较2020年实现扭亏为盈。
2021年,古北水镇在保障景区及游客安全的基础上,勇于创新,围绕“产品、服务、成本、营销”要素,顺应疫后消费需求变化,提升品牌影响力及美誉度。古北水镇在报告期内继续秉持“长城+”战略,携手谷歌艺术与文化举办司马台长城项目发布会,拍摄国家对外宣传片《中国2021》,提高司马台长城知名度,并将文创、餐饮等产品与长城元素结合,开展长城脚下过大年、长城下的红叶小镇、童话小镇、长城下的冰雪嘉年华等系列活动,构建具有特色的竞争壁垒,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受邀参加2021北京冰雪文化旅游季活动,凭借“冰火交融精彩之旅”成为京郊冰雪旅游必打卡路线之一;创新营销方式,加强新媒体融合,举办多场“云游+直播带货”活动,增强开放性与参与性,进一步挖掘潜在客群,巩固周边游市场,在疫情缓和期针对客源地旅行社召开产品推荐会,为疫后拓展全国旅游市场提前铺垫。
濮院景区
根据现阶段疫情防控及旅游市场恢复情况,濮院景区预计将于2022年试营业。
(二)整合营销业务
报告期内,中青博联克服行业竞争激烈、客户需求多变、项目被迫延期或取消等艰难局面,多措并举,实现业务强势复苏。报告期内,中青旅博联实现营业收入17.32亿元,同比增长47.20%,实现净利润4,371.78万元,同比增长3,430.07%。
中青博联围绕“整合营销服务生态圈”的打造,强化整合服务价值与优势,2021年深度参与迪拜世博会、联合国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北京·平谷世界休闲大会、第四届进博会、2021服贸会等十余场联合国级、国家级大型会议活动,在服务高规格国际会议和主场外交领域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承接了“走进三星堆 读懂中华文明”主题活动、“纹”以载道——故宫腾讯沉浸式数字体验展、100件文物读中华文明史等大型品牌营销项目,以创意服务助力中国文化传承发扬;为2021年中国扬州世界园艺博览会、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等多场大型博览会项目提供专业运营管理服务,成为国内博览会运营领域首屈一指的专业机构;助力北京2022年冬奥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顺利举办,服务大型体育赛事活动能力进一步加强,为健康中国战略做出贡献。
(三)酒店业务
报告期内山水酒店立足智慧酒店领导者战略,围绕健康与安全两大市场核心需求,以市场开拓为龙头,以强化内部管理为主线,以调整结构、集中效益为手段,持续迭代升级酒店智能运营管理体系,把生活场景融入酒店业“无人化”、“智慧化”发展目标,先后上线微信小程序、优选商城、客房派单系统等,精准掌握客户动态需求及消费习惯,运用大数据管理持续提升运营效能,降低运营成本,满足客人个性化精准服务需求,提高综合收益。2021年,山水酒店业务稳步恢复,实现营业收入3.88亿元,同比增长11.84%;通过精细化成本管控,较2020年减亏1,167万元。
报告期内,山水酒店蝉联“中国饭店集团60强”、“中国酒店集团50强”、“中国杰出本土酒店集团”、“中国最受欢迎酒店品牌”等荣誉,旗下新化山水酒店入选“旅游助力乡村振兴50典型案例”,武汉山水富丽华酒店荣获“中国最佳城市地标酒店”。
(四)旅行社业务
报告期内,受制于境外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出入境旅游业务仍处于基本停滞状态,国内旅游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催化传统旅行社业务加速变革。中青旅旅行社业务精准研判疫后旅游市场恢复趋势,坚定转型发展之路,抓资源、拓渠道、促转型,快速布局国内游市场,重点打造定制游、房车游、红色旅游等特色产品,致力于为国内游客提供更便捷、活力、富有创意和个性化旅行生活方式;积极拓展新业务,进行景区运营的开拓性尝试,与水岸潮白度假区合作,推进房车营地项目落地;快速融入新营销理念,直播带货、视频号发布、短视频制作、主题沙龙等,为消费者带去全方位的产品介绍及体验;通过持续优化成本管控举措,优化用工模式,提升人效,力争降本增效。
(五)文旅业务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布局“旅游+”业务板块,深耕产业链,战略投资普德赋上海“光明之城”沉浸式演艺项目,首次与国际知名IP团队合作打造国内顶级演艺项目,计划2022年试运营;投资科技文旅创意公司大连博涛,以“文化+科技”赋能文旅项目,增强公司内容提供与打造能力;智慧文旅继续拓展业务区域,陆续中标北京文旅入境游产品研发与推广旅游服务采购项目、北京
市扩大文化旅游夜间消费项目、吉林市全域智慧旅游项目等;挖掘文旅产业运营标的,作为受托方提供运营管理服务,重庆南川东街、山东莒国古城等项目开放运营,初见成效,为进一步扩大公司文旅服务业务辐射范围奠定基础。
(六)策略性投资业务
公司策略性投资业务包括创格科技、风采科技以及中青旅大厦物业出租业务。2021年,策略性投资业务持续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利润贡献,在疫情下为公司业绩提供了有利支持。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 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
1. 旅游消费大众化、需求品质化趋势明显
“十三五”期间,我国旅游经济稳步增长,综合效益显著提升,旅游已成为刚性需求,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地位愈加巩固。我国全面进入大众旅游时代后,旅游业面临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旅游消费需求逐步从低层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转变,由注重观光向兼顾观光与休闲度假转变,传统观光旅游发展红利加速消退,休闲度假旅游、主题品质旅游、专项定制旅游等市场存在巨大发展潜力。
2. 旅游经营模式趋于多元化、综合化
近年来,旅游业跨界融合步伐加快,与文化、科技、体育、互联网等产业不断渗透融合,文旅深度融合成为产业发展及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旅游新业态不断涌现,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景区、度假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智慧旅游细分领域等释放出巨大的成长和发展空间,有利于企业开展多元化、综合化经营,进一步丰富旅游有效供给、优质供给。
3. 旅游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化
伴随着旅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及旅游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旅游业成为城市发展重要产业、资本投资热点,在政府与资本的双重推动下,并购整合与资本运作日益频繁。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催化了旅游行业的加速变革,旅游市场格局不断调整变化,行业整合和优质资源布局引导行业竞争格局不断发生变化,激烈的行业竞争将长期持续。
(二) 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中青旅作为国内A股首家旅行社类上市公司、中国第一家拥有中央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发展背景的旅游类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供应商、同业、客户等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的资源,自上市以来打造了旅游服务、整合营销、景区、酒店等多个专业化平台,并积极探索旅游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不断推进旅游产业价值链的整合与延伸,构建起自己的核心经营模式、品牌优势和竞争壁垒,在旅游行业加速变革的浪潮中打下了坚实的根基。2021年,公司荣获“中国旅游集团20强”、“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年度优质文旅企业”、“乡村振兴优秀企业”、“红色旅游优秀企业”等奖项。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中青旅以建设全球领先的综合旅游服务商为战略目标,坚持“品质生活系统提供者”定位,现有业务包括以观光旅游、度假旅游、入境旅游、高端旅游为主要内容的旅行社业务;涵盖活动管理、公关传播、数字营销、博览展览、体育营销等多板块的整合营销业务;以乌镇旅游、古北水镇为代表的景区业务;中青旅山水酒店运营的酒店业务;以IT硬件代理和系统集成业务、福利彩票技术服务业务及中青旅大厦租赁业务为主的策略性投资业务。旅行社业务是公司传统核心业务,公司始终坚持以“正品行货、中高端定制、创意主题、目的地服务”为主打,致力于打造一站式互联网旅游服务综合平台,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主题化、精品化的旅游服务。整合营销业务通过打造贯穿线上线下的整合营销服务体系,专注于为企业、政府、社团等机构客户提供涵盖活动管理、公关传播、数字营销、博览展览、体育营销等多种业态协同高效的整合营销服务解决方案。景区业务通过对景区的开发、经营和管理,将历史文化传承与旅游复合式可开发相结合,定位“综合型目的地”,提供景区内全产业链业务服务,并持续提升景区综合服务能力、丰富景区内涵,推动景区转型升级,精心打造高品质文化型旅游目的地。酒店业务专注于国内中端精品连锁酒店的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采用“投资直营+品牌加盟+委托管理+兼并收购”商业模式完善布局规模,坚持打造文化型、智慧型品牌酒店,以差异化经营为市场提供特色鲜明的酒店住宿场所及精选服务。策略性投资业务为公司IT硬件代理和系统集成业务,福利彩票技术服务业务以及中青旅大厦租赁业务,每年为公司贡献净利润。目前公司已按照控股型架构打造形成旅行社与旅游互联网平台、会议展览与整合营销平台、景区开发建设与管理平台、酒店运营与管理平台,同时积极布局产业融合领域,探索“旅游+”发展路径与盈利模式,构建在细分业态的领先优势。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品牌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旅行社行业中首家A股上市的企业、中国第一家拥有中央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发展背景的旅游类上市公司,经过多年积累,已形成以“中青旅”品牌为核心,以“遨游”、“耀悦”等为旅行社业务骨干子品牌,以“乌镇”、“古北水镇”为景区业务骨干子品牌的多产品品牌体系,品牌价值深入人心。在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BrandLab)发布的2021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评选中,“中青旅”以316.61亿元品牌价值连续第18年入选中国品牌500强。“中青旅”品牌作为承载公司文化的主要载体,已深入渗透产品、服务、市场运作的各个环节,为公司各板块业务赢得广泛的市场资源,并逐渐转化为公司作为综合旅游服务商的核心
竞争力,在公司拓展发展空间和开展策略性投资方面凸显出卓越的品牌资源优势。
(二)股东优势
2018年,公司控股股东青旅集团100%国有产权整体划转至光大集团,公司成为中国第一家拥有中央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发展背景的旅游类上市公司,有利于公司持续增强资本实力,获取更多的中央企业政策支持和对外合作优势,掌控更加丰富的协同业务资源,对公司快速培育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和战略意义。
(三)多元布局优势
公司经过长期耕耘,已经形成了覆盖景区投资与运营、酒店运营与管理、会议展览与整合营销、旅行社与旅游互联网等领域的多元布局,并在“旅游+”业务领域寻求突破。围绕旅游主业的多元布局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也是产品创新和业务协同依托的重要资源。
(四)业务领先优势
公司在景区投资与建设、会议展览与旅游目的地营销、文化创意等领域,打造了差异特色并已经形成了行业的领先优势地位,未来将带动公司全面发展。
(五)持续创新优势
中青旅长期以来秉持创新的发展理念,根据行业发展的判断不断挖掘、培育新兴业务和利润增长点。近年来,公司开始着手培育“旅游+”新业态和文旅全产业链能力;公司整合营销板块积极拓展公关、博览会、展会等相关领域;景区板块实现对乌镇模式的成功复制,古北水镇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濮院项目计划开业;重组成立文旅公司,拓展文旅策划规划、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领域。通过新业务的不断发掘,公司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带来持续增长动力。
(六)人才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专业旅游服务业务的大型企业,管理团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运营管理经验,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方向,发现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长期持续经营能力。在公司业务板块的各个领域,公司均已建立了优秀的运营和执行团队,具有快速高效的组织管理和创新能力,能够高效的完成管理团队提出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培训制度,培养了一支规模大、能力强的服务团队,能够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具备明显的行业优势。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全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86.35亿元,较去年增加20.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1亿元,同比2020年增长2.53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80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受新冠肺炎疫情有所控制的影响,策略性投资、整合营销、酒店和景区板块业务有所恢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受新冠肺炎疫情有所控制的影响,策略性投资、整合营销、酒店和景区板块业务有所恢复。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银行借款增加以及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各板块业务逐渐恢复,房产销售受限货币资金在本年度解限以及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去年同期新增银行借款金额较大以及本年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地区情况的说明分行业间内部销售收入已抵消。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8,362.4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7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88,517.4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0.9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银行借款增加以及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各板块业务逐渐恢复,房产销售受限货币资金在本年度解限以及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去年同期新增银行借款金额较大以及本年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主要因本年对联营、合营企业股权投资增加以及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主要因支付的定金及押金增加所致。存货变动原因:主要因本年销售商品房所致。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主要因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固定资产变动原因:主要因乌镇景区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所致。在建工程变动原因:主要因乌镇景区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所致。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合同负债变动原因:主要因销售商品房确认收入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主要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和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主要因确认商品房销售收入,待转销项税转应交税费所致。长期借款:因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租赁负债: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98,754,946.67(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57%。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1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旅游业将加速与生活融合、与文化融合、与城乡融合、与产业融合、与科技融合、整体迎来变革提升、智慧化建设高潮。伴随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深入、居民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支持性政策的持续发力,旅游消费活力将被进一步激发,我国将全面进入大众旅游时代,并呈现出向高品质、多样化、新领域、科技融合升级等特点,旅游业面临资源整合与服务整合创造价值的新的机遇期。
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业的影响短期内难以消除。出境游方面,市场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目前国内疫情常态化防控叠加世界范围内疫情格局,未来发展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国内游方面,疫情反复及各地防控政策仍对以居民位移为基础的旅游市场构成抑制,并导致国内优质资源争夺进一步加剧,竞争更加激烈。在旅游消费逐渐被激发和释放的中长期趋势下,叠加疫情影响,大众旅游出行和消费偏好发生深刻变化,将进一步激发旅游传统项目加速转型升级,国内城市周边游、研学/体育/康养/乡村等新业态旅游等需求将持续攀升,国内品质化的高端景区、复合型文旅综合体、拥有独特资源及创意体验的旅游产品将进一步凸显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追求高质量发展为原则,加快锻造能力,构造在细分业态的领先优势,紧扣国家战略机遇,打造文旅投资运营与产融协同创新模式,聚焦价值创造,将公司建设成为国内文化旅游业龙头企业,具备争创全球领先的基础与影响力,推动全球领先的综合旅游服务商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将凝聚力量,充分利用疫后业务恢复期和发展机遇期,积极推动业务恢复与发展,集中资源投入优势业务,理顺景区、旅行社、整合营销、酒店等主要板块发展关系,依托特色业务与新业态布局,有效布局“旅游+”产业链延伸业务,实现存量优化与增量突破,构建生态协同、产融结合的综合文旅发展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
1.推动存量板块巩固优化、持续健康发展
2022年,公司将继续保持景区独特开发模式和创新经营模式,适应疫后消费新需求,加强产品服务创新,发挥并巩固“文化+会展”双轨发展优势,强化竞争优势;明确酒店业务产品特色,集中力量深耕优势区域,加大“酒店+”多元收入创新力度;注重旅行社板块组织优化,加快智慧旅游、红色旅游等特色主题业务发展,融入文化、健康等高附加值原素,提升产品创新能力;整合营销业务构建“服务+内容+技术+资源”的生态发展模式,优化区域布局,深耕现有业务并发展智慧会展、数字营销等创新业务。
2.继续推进“旅游+”业务,加快培育新增长点
2022年,公司将继续推进“旅游+”业务,积极争取项目机会及业务合作,推进创新发展模式,围绕增量突破,在乡村振兴、智慧文旅等方面拓展业务机会,培育文旅全产业链能力,提升文旅综合体运营能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旅游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机遇期以及互联网对行业的渗透、疫情造成的冲击,旅游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旅行社、酒店行业已进入充分竞争阶段;景区开发虽然具备一定壁垒,但由于景区运营毛利率较高,对周边产业消费带动明显的优势,相关政策和地方政府对特色景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大,景区竞争明显加剧;此外,大型OTA、科技企业对旅游行业积极布局,亦使市场竞争格局日趋复杂。
对策:旅行社业务方面,随着旅游市场的充分竞争和旅游者消费心理的日渐成熟,旅行社品牌及诚信度、旅游产品内容个性化、品质化在旅游者消费决策中的影响比重日益增加,公司一直以来秉持诚信规范经营的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导向,推动旅游产品不断迭代升级或转型,通过优质的旅游产品和良好的品牌美誉度,在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景区方面,公司景区经营模式具备相对独特性,通过向“文化+会展”小镇的转型升级,不断深耕细作,完善服务的软硬件水平,增加接待能力,以保持乌镇景区和古北水镇景区的高品质定位及在国内同类景区中的竞争优势。酒店方面,中青旅山水酒店定位于精品智慧酒店,将会继续通过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加强品牌建设等方式提高市场竞争力。
2.行业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属旅游业,旅游业固有的消费特性使得其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行业的发展程度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从根本上讲,旅游业市场主要依赖于团体及个人的消费行为,而居民消费的特点、承受能力和变化趋势均是不易把握的因素。如果未来国内或国际的宏观经济下滑,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对策:旅游消费已进入大众消费时代,公司将持续创新产品及服务模式,增强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公司亦会根据不同市场情况不断调整市场策略,吸引更多不同种类的客户,业务类型也逐步扩展至旅游行业的上下游细分行业,以避免业务单一而受宏观经济的不利影响。
3.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风险
旅游业属于敏感性行业,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关系密切,重大自然灾害、疾病、战乱的发生将直接降低游客的出游意愿,规模越大对旅游行业的影响也就越大。
对策: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到游客出行出访的因素均将对公司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针对此风险,公司建立了各种应急及防范机制,以应对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带来的损失。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作为旅游行业的领军企业,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法规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持续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效能,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对其合法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通过开通网络投票等方式维护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及合法权益;公司所有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开披露,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独立完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各内部机构独立运作,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充分披露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侵占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址。
2.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1)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说明
1.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期间,对于未公开信息,公司证券部都会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组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如实、完整记录上述信息在公开前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经公司证券部核实无误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
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期间,公司尽量避免接待投资者的调研,努力做好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的信息保密工作。在日常接待投资者调研时,公司证券部负责履行相关的信息保密工作程序。调研期间,对调研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备案,填写投资者(机构)调研记录表,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向上交所报备。
2.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以及监管部门的查处和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加强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定的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就信息披露法律规定展开专项学习和讨论,以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将继续遵守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有关信息披露规定的专题培训和深化学习,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管控制度执行到位、控制有效。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
(一)资产方面: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清晰,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和清晰。
(二)人员方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劳动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和完整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
(三)财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开设有独立的账户,依法单独纳税,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机构方面:公司建立和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机构设置程序和机构职能独立。
(五)业务方面:公司在业务方面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自主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薪酬尚待履行审议程序,并在审议通过后补充披露。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的标准确定。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2).报告期内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1).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市场化的、与预算管理相挂钩、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体系,形成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和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给付体系,关注激励效率,有效实现关键人才及员工的吸引、激励和保留。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定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监局组织的各种专业培训及
考核。
2.公司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制定和组织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具体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业务操作员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员工加油站培训、高潜质人才培养计划、导师制培训、中层管理人员网络课程培训、外派培训等各项培训。
3.公司积极号召并组织各岗位员工参加岗位所需技术职业资格的学习及考核。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案、修改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沿袭了激励和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收入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薪酬与公司的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薪酬与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由董事会最终决定公司高管最终薪酬。报告期内,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后再行披露。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行业为旅游业,主要从事旅行服务业务、整合营销业务、景区投资业务、酒店运营业务等板块,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环保部门审批的环节均已按规定报批。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属于服务业板块,各项业务均不直接涉及环境保护,但公司在各项业务开展中,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方面的政策,引导游客进行垃圾分类、餐桌革命等行动,在景区建设过程中,一方面关注当地资源的保护,另一方面注重现代化管道铺设,保留景区底蕴的同时保障景区运作相关废料能够高效、环保处理。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青旅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中青旅关于落实碳中和目标要求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计划方案》,并敦促各直属单位进行落实。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及定点帮扶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不断发挥中青旅文旅特色服务乡村振兴,通过“1+3+N”解决方案作为核心动能,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三路发力,逐步构建形成了具有中青旅特色的全方位、广覆盖、常态化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在云端举办光大服务季线上推介会共商“乡村振兴”产融合作,致力于打造样板项目,以形成服务乡村振兴之“旅游+金融”创新组合。并与延庆区签署合作协议,计划将重点围
绕“一部手机游延庆”开展智慧文旅建设,围绕北京世园公园运营开展青少年社会实践及对口帮扶研学旅行,围绕“三亿人上冰雪”及冬奥场馆后运营开展“旅游+体育”融合,全面助力延庆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中青旅旗下文旅公司、遨游国际、耀悦三家企业与古丈县默戎镇翁草村、默戎镇龙鼻嘴村、春秋有机茶叶公司对接,遨游国际上线古丈旅游产品,打造古丈“中国生态魅力县”、“中国天然氧吧”等金字招牌,与周边旅游资源相融合,优选湖南4款连线产品,均实现售卖获客。中青旅耀悦积极发挥旅游企业在旅游咨询、规划、客源导入等方面优势,帮助古丈县开发以茶园观光、民族风情、苗族传统村落体检式民宿为特点的茶旅产业,与具有发展潜力的传统苗寨结对共建、定点帮扶,力争打造新的亮点。
中青旅山水酒店新化宾馆6%员工来自当地生活困难家庭,为地方群众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与商机。并在酒店大堂设立扶贫产品展示专区,充分利用酒店展销平台挖掘新化县扶贫产品,给游客带来惊喜体验。此外,对酒店停车场、会议室等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住宿、会议、餐饮等一站式服务品质,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中青旅以《中青旅:山水酒店新化宾馆提质升级助力乡村脱贫》成功入选《2021世界旅游联盟——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案例》。
中青旅与新化县深入对接,以组建合资公司作为合作平台,聚焦“中央厨房+订单农业+优质团餐”业务,致力改善新化县学校、医院、机关等团体用餐的食品安全、营养水平,带动新化及周边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学生餐为突破口,深入走访新化县30个乡镇及城区,摸底近百所学校,调研中央厨房选址,形成可实施的落地方案。将进一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与地方展开更深层次多维合作,优势互补,使中央厨房+订单农业+优质团餐的产业振兴战略得到进一步落地。
中青旅充分借助对口帮扶机制,系统实施研学旅行。组织更多的城市的孩子走进民族地区、落后地区、欠发达地区、边远地区等,形成对国情更深刻的认识和观察。并帮助农村的孩子、落后地区的孩子,走出大山到城市来感受现代的生活文明。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携手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组团赴新化县开展“寻红色记忆,觅紫鹊星辉”亲子教育研学活动。给长期生活在城市的孩子营造一份独特的生活体验,为家庭教育和亲子交流拓展了新的方式,也为新化县的文旅发展及深度研学游提供支持,为当地文旅融合发展注入人才振兴新活力。
中青旅旗下遨游科技公司积极响应乡村振兴号召,与古丈县、新化县、新田县分别建立紧密联系,进一步落实智慧文旅“一机游”小程序搭建,并积极推动“一机游”小程序搭建以及当地旅游资源的智慧宣传推广等工作。向新化县文化和旅游局提供了关于一机游新化小程序、红色党建小程序、一机游新化APP的资金申请与建设方案,得到地方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目前,“一部手机游古丈”小程序已经上线。
报告期内,中青旅通过工会系统从集团定点帮扶古丈县、新田县、新化县实施集中采购产品
74.6万元,针对非定点帮扶县采购农产品20.9万元,两项合计约95.5万元。下一步,中青旅将继续全力推动、深化消费帮扶举措效果,不断促进定点帮扶地区特色产业成长。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仲裁申请方)的新增涉案金额(含未决诉讼及仲裁)为人民币11,630,132.39元(不含上表案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应诉方(仲裁被申请方)的新增涉案金额(含未决诉讼及仲裁)为人民币8,156,547.61元。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者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与古北水镇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与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发生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交易类型包括采购旅游、整合营销、酒店、景区产品及服务以及向古北水镇提供相关业务支持。公司与古北水镇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公司与古北水镇间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此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021年全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古北水镇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95.89万元。
(2)与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与中青旅红奇(横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基金发生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交易类型包括租赁办公场所并缴纳房屋租金及物业费,购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旅游、整合营销、酒店、景区产品及服务以及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基金提供相关技术或业务支持。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基金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基金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此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021年全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中青旅红奇(横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5.51万元。
(3)与中青旅耀悦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与中青旅耀悦(北京)旅游有限公司发生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交易类型包括采购旅游、整合营销、酒店、景区产品及服务,租赁办公场所,缴纳房屋租金及物业费,向中青旅耀悦提供相关技术或业务支持以及向中青旅耀悦进行资金拆借并支付资金拆借利息。公司与中青旅耀悦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公司与中青旅耀悦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此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021年全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耀悦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支付资金拆借利息
187.47万元,其他日常关联交易276.57 万元。
(4)与青都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与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发生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交易类型包括采购旅游、整合营销、酒店、景区产品及服务。公司与青都公司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公司与青都公司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此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021年全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5)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其中提供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贷款和授信业务金额不超过30亿元,采购旅游、整合营销、酒店、景区、IT产品等服务费用不超过5亿元,开展合作涉及的房屋、场地租赁,保险兼业代理,销售代理等业务,预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上述交易类型具体金额以实际发
生为准;此外,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结算、存款储蓄、委托理财、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金融服务费用,承销、包销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因向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客户提供贷款服务可能触发的其他交易,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公司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公司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此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2021年全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情况未超出预计金额,其中银行贷款余额为36,000万元,银行存款余额为33,671.92万元,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5,768.08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467101_A01号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四、其他信息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
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
(6) 就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康国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卫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康国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卫芹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康国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卫芹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康国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卫芹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康国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卫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康国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卫芹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康国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卫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康国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卫芹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1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26户,详见本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年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等。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只有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时,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在初始确认后重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金融工具抵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均单独进行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测算结果计提坏账准备。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开发产品、开发成本等。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釆用分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和产成品均按类别计提。与在同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留存收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屋及建筑物,其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摊销率)如下: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及运输设备、其他等。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
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 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除存货、合同资产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销售商品合同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房地产销售收入房地产开发收入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取得买方付款证明并交付使用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买方接到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于交房通知书已送达客户且约定的合理交付期限结束时视同交付。
景区经营收入景区经营收入主要为景区门票收入,在游客通过闸口进入景区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提供跟团游、整合营销服务、酒店客房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自由行、签证、单项委托等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服务/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服务完成/商品交付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可变对价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奖励积分计划本集团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同时会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客户可以用奖励积分兑换免费或折扣商品或服务。该奖励积分计划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或服务和奖励积分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奖励积分,并在客户取得积分兑换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或积分失效时确认收入。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对于本集团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旅游服务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集团向客户提供服务/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旅游服务的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商品或旅游服务与其他商品或服务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本集团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即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旅游服务前能够控制相关商品或服务,因此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
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净额列示;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人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一般会计处理见附注五、28和附注五、34。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单独租赁的识别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分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和承租人时,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期的评估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2)其他租赁变更,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人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售后租回交易本集团按照附注五、38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作为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按照附注五、10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规定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五、10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租金减让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对所有租赁采用简化方法:
(1)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
(3)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作为承租人本集团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对于发生的租金减免,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对于发生的租金延期支付,本集团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
作为出租人对于经营租赁,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集团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对于融资租赁,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租赁内含利率将未实现融资收益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集团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2)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判断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经营租赁——作为出租人本集团就投资性房地产签订了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本集团保留了这些房地产所有权上的几乎全部重大风险和报酬,因此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持有其他主体20%以下的表决权但对该主体具有重大影响本集团及中青旅红奇(横琴)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分别持有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股份有限公司10%的表决权,双方组成联合体对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本集团代表联合体向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派驻董事,中青旅红奇(横琴)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本集团保持一致行动,因此本集团对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本集团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判断能对该主体实施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本集团将该主体作为联营企业核算。本集团及中青旅红奇(横琴)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分别持有都江堰兴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的表决权,双方组成联合体对都江堰兴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本集团代表联合体向都江堰兴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派驻董事,中青旅红奇(横琴)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本集团保持一致行动,因此本集团对都江堰兴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本集团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判断能对该主体实施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本集团将该主体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业务模式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租赁期——包含续租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有续租选择权,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部分租赁合同拥有1-3年的续租选择权。本
集团在评估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时,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续租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本集团认为,由于与市价相比,续租选择权期间的合同条款和条件更优惠,租赁资产对本集团的运营重要,且不易获取合适的替换资产,与行使选择权相关的条件及满足相关条件的可能性较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因此,租赁期中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估计的不确定性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商誉减值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附注七、28。
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非上市的股权投资的估值,是根据具有类似合同条款和风险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这要求本集团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波动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开发支出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奖励积分本集团综合考虑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所能获得免费商品或服务或享受的商品或服务折扣以及客户行使该兑换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奖励积分单独售价予以合理估计,用以分配合同对价。估计客户行使该兑换权的可能性时,本集团根据积分兑换的历史数据、当前积分兑换情况并考虑客户未来变化、市场未来趋势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奖励积分的预计兑换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的结果计算与奖励积分相关的对价应确认的收入及
结余的金额。
销售退回条款本集团对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根据销售退回历史数据、当前销售退回情况,考虑客户变动、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退货率予以合理估计。估计的退货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退货率,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退货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后的退货率确定应付退货款和应收退货成本。
评估可变对价的限制本集团对可变对价进行估计时,考虑能够合理获得的所有信息,包括历史信息、当前信息以及预测信息,在合理的数量范围内估计各种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以及概率。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本集团在评估与可变对价相关的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的收入金额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转回金额的比重。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可变对价金额,包括重新评估对可变对价的估计是否受到限制,以反映报告期末存在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情况变化。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的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如果对预期未来净售价、至完工时估计要发生的成本、未来管理费用、未来销售费用以及相关销售税金等进行重新修订,将影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该差异将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本集团固定资产的折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以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按直线法计提。本集团定期对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评估,以确保折旧方法及折旧率与固定资产的预计经济利益实现模式一致。本集团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的估计是基于历史经验并考虑预期的技术更新而作出的。当预计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发生重大变化时,可能需要相应调整折旧费用,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与下一年度的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可能导致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累计折旧金额的重大调整。
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是以对类似性质及功能的无形资产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础作出的。如果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缩短,公司将采取措施,加速该无形资产的摊销或淘汰已无价值的无形资产。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属中国青年旅行社(香港)有限公司使用香港所得税率16.5%,税收优惠在实际税率与适用税率的差异列示;
本公司下属中青博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9年申请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三年,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年度适用税率为15%;
本公司下属住宿、旅游企业(包括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企业、游览景区管理企业),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本公司下属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8号的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按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管理部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本集团将持有的应收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末存货余额中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人民币22,373,029.70元(2020年末:人民币34,132,254.15元),当期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为人民币0.00元(2020年:人民币1,554,478.12元),当期用于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4.35%(2020年:4.35%)。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18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已经分配至相关子公司的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采用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可预测的期间的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所用的折现率为11.7%-14%(2020年:14%),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增长率设定为2.5%(2020:3%)。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系集团内主体产生的累积税务亏损,可于未来的应税所得中抵扣。考虑到这些集团内主体未来获得用于抵扣上述税务亏损之应税所得的可能性不大,因此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应付票据由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由子公司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根据诉讼进展以及原告诉求确认预计负债人民币1,163,157.76元。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本年变动系子公司中青旅天恒乐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投入资本,形成资本公积人民币2,380,399.94元,以及中青旅控股联营公司大连博涛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变动,导致中青旅控股的资本公积减少人民币16,377.84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2021年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计入开发成本(附注七、9),2021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人民币18,057,226.10元已计入在建工程(附注七、22)。2020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人民币1,554,478.12元已计入开发成本(附注七、9),2020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人民币20,286,620.49元已计入在建工程。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提。源于其他地区应纳税所得的税项根据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地区的现行法律、解释公告和惯例,按照适用税率计算。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2021年度,本集团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为中青旅湖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并不重大。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适用 □不适用
中青旅(北京)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新设杭州翔凤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新设中青旅联科(山东)公关顾问有限公司 新设中青旅博汇(徐州)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销中青旅湘江(长沙)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中青旅(广州)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注销江苏中青旅山水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因被人民法院破产清算组接管而失去控制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集团及中青旅红奇(横琴)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分别持有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股份有限公司10%的表决权,双方组成联合体对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本集团代表联合体向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派驻董事,中青旅红奇(横琴)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本集团保持一致行动,因此本集团对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本集团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判断能对该主体实施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本集团将该主体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21年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
2020年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
2020年,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在本年度大致均衡发生。
3.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1)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应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准备后的金额。
本集团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详见附注十四、2中披露。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由于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客户群广泛地分散于不同的部门和行业中,因此在本集团内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或上限指标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3)上限指标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30天。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集团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集团的违约概率以信用减值模型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2)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3)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集团在此过程中应用了专家判断,根据专家判断的结果,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并确定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信用风险敞口
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的风险敞口信息见附注七、5,附注七、6及附注七、8中的披露示例。
(2)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1年
2020年
(3)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无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负债。汇率风险
(4)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的约束。2021年度和2020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利用资产负债率监控资本,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中国青旅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青创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企业2.83%股份。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国务院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无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是按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是按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间为3.80%至4.24%(2020年利率区间:3.85%至5.18%),本年偿还人民币436,400,000.00元。本年资金拆借利息合计为人民币11,770,935.61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于2021年,本集团对中青旅耀悦(北京)旅游有限公司的利息支出为人民币1,874,666.58元,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支出为人民币11,770,935.61元。其他应付关联方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抵押。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存放于关联方的货币资金:2021年末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336,719,184.91元,2021年,上述存款年利率为0.30%-2.10%(2020年:0.30%-1.75%)。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担保
注1:2017年4月,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为联营企业桐乡市濮院旅游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
相关借款除上述担保外,桐乡市濮院旅游有限公司同时以其合法享有的收费权、应收账款、房地产作为质押担保,并由其他股东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注2:本集团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要求,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
款担保,担保类型为阶段性担保,阶段性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住房《房屋他项权证》及抵押手续办妥并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执管之日止。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集团有如下5个报告分部:
(1)“旅游产品服务”分部主要提供跟团游及自由行等旅游服务;
(2)“整合营销服务”分部主要提供公关传播、体育营销、会议管理、博览等服务;
(3)“酒店业务”分部主要为国内中高档精品连锁酒店的投资和运营管理;
(4)“景区经营及房地产销售”分部主要提供景区游览、乡村度假旅游服务,以及房地产销售;
(5)“IT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分部主要销售媒体交换服务器、路由器、监控设备等IT基础架构产品和提供福利彩票技术服务。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或提供劳务所采用的价格确定。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产品和劳务信息对外交易收入
地理信息对外交易收入
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地理信息非流动资产总额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2021及2020年,从本集团任何主要客户产生的营业收入均未超过本集团收入的10%。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如附注五、44.所述,由于会计政策变更,财务报表中若干项目的会计处理和列报以及财务报表中的金额已经过修改,以符合新的要求。相应地,若干以前年度数据已经调整,若干比较数据已经过重分类并重述,以符合本年度的列报和会计处理要求。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