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农村男青年,16岁就远离家乡去广州打工。
打工生涯都是大同小异的枯燥,包吃包住外加集体工作,社交圈子很窄,除了工友之外很难再交到朋友。
在一家皮鞋加工厂 时,他遇见了一个来自贵州的15岁女孩。
两人相爱了,爱到了出去租房同居的程度。
大概是没有做好保护措施,女孩怀孕三次,都去做了人流。等到第四次的时候,女孩害怕再做人流对生育能力有影响,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
男青年把女孩带回家见男方家长,男方家长一开始虽然不同意,但也没办法,只能接受孩子一定会生下来的现实。
当时男青年才19岁,女孩比他小一岁,都还没到法定婚龄。
从妊娠到哺乳期,女孩一直住在男方家里。生完孩子,女孩就和男青年一起返回广州打工了,孩子给男青年母亲照顾。
这时两人关系不再融洽,反而产生了矛盾,这段没登记的事实婚姻破裂。女孩和男青年彻底断了来往,也没有去看过孩子。男青年继续在外打工,迟迟没再有对象。
最初,男方对女方离开自己感到很气愤,认为有了孩子就是一家人,自己对女方的态度有所转变。他变得更任性是“将爱情转化为亲情”,是女方误解了他。
多年以后,他终于有了一定的悔意,认为自己当时太过冲动,对女方家庭暴力,导致女方离开自己,事实婚姻破裂,破碎的家庭状况对孩子的成长影响也不好。
这种早早在外打工、自由恋爱、最终却容易过不到一起去的婚恋模式,甚至影响了一些地方的婚恋风俗。
比如驻马店某村,以前当地年轻人初中毕业后也是早早出去打工。按照他们父母的想法,自己的儿子出去打工,就应该好好攒钱,为将来娶媳妇做准备。
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儿子出去打工之后,不仅没攒下钱,还有可能馋人身子,哦不,自由恋爱,领一个外地媳妇回来。
这种行为在婆家看来就是“不好好过日子”。他们自然会觉得“外地媳妇不牢靠”。
而另一方面,外出打工的村里女孩也容易自由恋爱,这就也重复了上述戏码,只不过女方家庭可能更惨,等到女儿怀了孕才知道自家女儿恋爱了,要是女儿跟着去了男方家乡,那就更帮不上女儿了。
所以该村居民很重视儿女和同乡结婚,对异地婚姻严防死守。当然,由于重男轻女,老一辈村民对女儿嫁到外地的干涉并不是那么严密。
该村衍生出了一种新型的早婚模式:儿子们在初中毕业或辍学后,先在家乡“混”两三年。家长宁愿儿子在家里混也不愿意他们出去打工,怕他们钱没赚到,还带一个不知底细的女人回家。等到儿子稍大一点,十七八岁的时候,就会在家里的安排下定亲,不久之后就结婚。
由于重男轻女导致的女孩出生数量低于男孩,以及当地女孩比男孩更有可能和有钱的外地人结婚,而男孩婚恋市场几乎局限在本地,当地结婚成本也就会升高。尽管并未升高到像《天价彩礼造成畸形男女关系》里提到的那种可怕的程度,但也足够把一个男孩的家庭压得喘不过气来。
家里条件不大好的父母也只能让子女出去打工攒钱,但要求子女必须把收入交给父母,并不许子女在外面自由恋爱,十八九岁必须回到村里结婚。假如子女敢在外自由恋爱,若对象是同乡,该村父母尚有一定考虑的可能;若对象是外地人,那该村父母一定会想尽办法拆散这对情侣。
农民工大潮不仅对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也深刻影响了社会。比如无论是打工自由恋爱式早婚,还是受其刺激发展出的驻马店某村的早婚模式,都改变了农村的结婚风俗。
但早婚是有很多问题的,以上提到的小两口感情不成熟不稳定是其中之一。
然而我觉得,只要出去打工,无论是否早婚,打工者的孩子都很有可能送到乡下让上一代抚养,这显然不是早婚遭遇独有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苛责打工者是没有道理的。
应该质疑的是,为什么打工者打工的城市,没有为打工者配备医疗、教育等资源,帮助他们在当地安家落户,逐步帮助他们融入城市呢?“人口红利”就把人当成是用完就扔的干电池吗?
至于最近出台的“将务工人员对子女监护情况纳入职工诚信体系建设”的办法,就更是头痛砍头、脚痛砍脚,根本不解决根本问题,反倒把成本转嫁给问题中的弱者。
农民工早婚问题,只是农民工大潮中的无数社会问题之一而已。早婚问题比较严重的2000-2010年,正是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快、质量差的时段。如今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慢下来了,更注重经济增长质量了,是时候注意并着手解决这些发展中产生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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